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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乾隆画”蹊跷“涨价” 画主起诉

兰亭书童 2007-08-16 艺术市场 评论
底价定在5万元 在正式拍卖前被告知有人出4.5万元买画 此后该画以122万元高价拍出——

  一幅“乾隆画”真迹,在拍卖会前便被人以4.5万元买走,之后以122万元在拍卖会上被高价卖出。画作的主人朱先生以“恶意串通有炒画嫌疑”为由,将拍卖公司和购画者陈先生以及相关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取回自己的画。


  今天上午,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。


  朱先生起诉称,2006年5月,自己与传是国际拍卖公司签署合同,委托该公司拍卖名为《双清》的“乾隆画”真迹。朱先生将这幅真迹的底价定在了5万元。拍卖公司也将该画作拍照印刷编入《北京传是2006年春季拍卖会中国书画(二)》,拍卖会定于2006年6月25日举行。


  在正式拍卖前,朱先生接到拍卖公司工作人员袁先生的电话,表示有买家愿出4.5万元买断乾隆画的产权。朱先生不同意并要求拿回画作,但对方表示画已经被拿走。随后,4.5万元打入了朱先生的账户。


  6月25日拍卖会当天,此画以122万元的高价拍出,而该幅画的委托人变成了陈先生。原来,陈先生在拍卖会前购得画作后,又在拍卖现场“自喊自拍”,而以122万元购得该幅画的,竟是陈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。


  在2007年5月13日的嘉德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,朱先生发现了自己苦苦找寻的标价为120万的“乾隆画”。于是他要求法院对该幅画予以财产保全,并将拍卖公司、陈先生和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一起告到法院,要求三被告返还“乾隆画”。


  “不排除他们在炒画。”朱先生的代理人称,按照拍卖的相关法规,不经拍卖程序将拍品处分是被禁止的。


  拍卖公司答辩称,画作转让是经过朱先生许可的。陈先生买画后,又委托拍卖公司将该画作在拍卖会现场拍卖,购买者是陈先生的公司。但拍卖公司是按照4.5万元收取的陈先生的佣金。


  对于收取了朱先生和陈先生两份佣金以及“自喊自拍”,法官询问“这种操作合乎拍卖法规吗?”拍卖公司的代理人回答说:“不妥当,但是行内比较普遍。”


  陈先生表示,朱先生明知该画作已经转让,自己也将款项汇给了朱先生,自己的买卖手续合法,朱先生不应该再对画作主张权利。

Tags:乾隆   蹊跷   涨价   起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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